广州仓储货架:原省副市长贪污巨额国有资金被查,远逃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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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的贪污腐败案屡见不鲜,许多贪官在要被社会调查时都会逃到国外去以躲避刑罚。根据最新的消息报道称,黑龙江鸡西市原副市长在职工作期间利用技术职务之便贪污了巨额的国有投资资金,并且对于涉嫌存在严重影响违法行为犯罪,但如今他已经逃到境外,并且将部分赃款也一同转移到境外。那么,逃到境外的犯罪分子嫌疑人能否得到应有的惩罚呢?
以下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根据黑龙江省纪委通知消息:
前黑龙江鸡西市副市长李传良因涉嫌严重犯罪,正在接受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的调查。经过初步调查,李传良涉嫌利用自己作为鸡西市财务主任和市政府副市长的身份,通过欺诈和挪用公款,贪污巨额国有资金。他还涉嫌长期收受他人贿赂,从事性交易和金钱交易。李传良为了躲避调查已逃往国外,并将部分涉案资金转移到国外。

根据规定,中国警方无法逮捕海外罪犯,但警方可通过引渡条约将其在引渡回中国后再进行拘捕。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企业有关我们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研究国际社会司法人员协助的重要管理制度,也是一个国家安全有效方式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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